黎平县范超平商务代理代办点(个人独资)() 主营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,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,邮政物流,自有房屋租赁,广告业务,邮政用品、通讯设备、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、百货、食品零售,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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