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光信用社() 主营:人民币存款、贷款、票据贴现、国内结算业务,人民币个人储蓄业务,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,代理收、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,买卖政府债券,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,保管箱业务,按规定从事同业拆借,吉林省,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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